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9月18日(含)起将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2%/年调低至0.1%/年,并调整申购与赎回场所公示方式,同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低托管费率及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于2025年9月18日(含)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2025年9月18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更新《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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