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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 投资金额

  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相关风险提示

  融资租赁公司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行业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影响,本次增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满足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求,拟以自有资金对融资租赁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2、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投资标的融资租赁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提供设备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租赁交易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对融资租赁公司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扩大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规模,有助于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维持稳健运营,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后,融资租赁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变化、市场竞争、行业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战略,以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龙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2.49%)、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60%)和公司职代会推荐,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王兵先生、王贺甫先生(职工董事)、樊亚平先生、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独立董事)。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2025年9月17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本斌先生,197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神马股份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张电子先生,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平顶山市煤焦油项目筹建处科长、神马集团开发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神马尼龙66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氯碱化工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生产部部长、神马橡胶轮胎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销售公司经理、神马实业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神马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

  刘信业先生,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法学教授职称,历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学系党总支书记、平煤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王兵先生,1968年生,大学学历,历任神马股份销售公司销售二部经理,神马股份帘子布销售二处处长,神马股份帘子布南方销售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煤股份设备租赁分公司工会主席,平煤股份运销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神马股份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王贺甫先生,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神马集团副科级秘书、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神马实业总办(党办)主任、神马股份综合处(政工处)处长、工会主席、神马股份监事,现任神马股份党委副书记、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樊亚平先生,199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监,现任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洛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尚贤女士,1970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民英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工艺及装备研究开发。主持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十二五“863 计划”、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大型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 20 余项。获“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部-杜邦科技创新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7 项。现任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尼龙工程 塑料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玉法先生,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河南理工大学教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 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被评为河南省财政厅入库评审专家、焦作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专家,现任河南理工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龙泰科技(泰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神马龙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简称神马龙泰)70%的股权,为其控股方;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持有神马龙泰30%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本公司持有帘子布发展公司98.80%的股权,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神马龙泰为满足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需求,拟在国家开发银行取得10,800万元项目借款,期限不超过十二年,本公司拟为此项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债务本金金额10,8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龙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76,241.88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神马龙泰在国家开发银行取得10,8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类型为全额全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债务本金金额为10,800万元人民币。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帘子布发展公司不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神马龙泰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神马龙泰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产品市场前景好,效益显著,抗风险能力强,拥有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具备偿还本次银行贷款的能力。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神马龙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生效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有关要求,于2025年3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

  1.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正文相关内容并废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3.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则,对《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议事规则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还进行了如下变更:

  1.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表述,并删除了监事会章节,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对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

  3.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部门名称及职能等描述。

  5.对原《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增加/删除/调整了双引号、括号、顿号等标点符号。

  6.在《公司章程》内容中增加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两个附件。

  7.本次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容中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鉴于上述部分变动情况在本次修订中频繁出现,因此不再在本次修订表格中全部列举。

  附件二: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股东会议事规则》还进行了如下变更:

  1.删除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监事”、“监事会”表述,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内容调整了标点符号、格式以及表述。

  鉴于上述变动情况在本次修订中频繁出现,不再在本次修订表格中全部列举。

  附件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进行了如下变更:

  1.删除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监事”、“监事会”表述,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

  3.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内容调整了标点符号、格式以及表述。

  4.本次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

  鉴于上述变动情况在本次修订中频繁出现,不再在本次修订表格中全部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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