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56号
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郭文捷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 司董事局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5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郭文捷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郭文捷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4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邵卫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舒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关于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四、《关于修订<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六、《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冯涛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袁汉源先生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宏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裁离任暨聘任新任副总裁的公告》。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袁汉源先生、张平先生、张琳女士、侯恩先生、王毓亮先生、吴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情况如下:
8.1选举袁汉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2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3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4选举侯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5选举王毓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6选举吴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九、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王超女士、李伟先生、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王超女士、郭文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9.1选举王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2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3选举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5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伟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李伟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4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冯卫平先生、李梅女士、刘忠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冯卫平先生、李梅女士、刘忠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 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二) 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三)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四)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
(五) 新增“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章节;
(六) 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
至1%。
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下转D39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