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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的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金额3,940万元。

  ● 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补偿款,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钦州市人民政府将收回公司在钦州市持有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940万元作为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等相应法律文件。

  以上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金额:3,940万元。

  2.收回条件:宗地上的租赁关系由乙方负责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乙方负责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除及清除工作,达到“净地”交回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回时,双方需在土地移交单上签章。

  3.支付方式:在专项债下达或用地出让后,甲方按程序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的转款手续,按规定将补偿价款支付给乙方。

  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二)对财务方面的影响

  本次事项完成后,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补偿款。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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