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111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的通知,获悉众兴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此外,众兴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林圃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质押部分股份取得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概况

  众兴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众兴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24号),众兴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8,023,074股。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林圃正于2025年9月8日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3.85%,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推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坚定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众兴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