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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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