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巨万里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巨万里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律师:刘小进、尹辰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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