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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向“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 无偿赠与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1

  

  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 本次控股股东向“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无偿赠与股份属于非交易过户,已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无偿赠与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或“上市公司”)的愿景及长期目标,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或“控股股东”)自愿赠与,涉及到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万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

  为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明德控股已于2025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万股A股股份过户至持股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证券账户中。明德控股本次无偿赠与给持股计划20,000万股A股股份的公允价值,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主板股票大宗交易相关规则计算(即办理过户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的90%),约为人民币741,4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0,000万股。本次股份过户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份性质的变化,亦不会造成股本结构的重大变化。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因上市公司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境外H股新股配售、注销A股回购股份、明德控股于2024 年非公开发行的以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4明德EB”)部分债券持有人进行换股,以及明德控股向持股计划无偿赠与股份,使得明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玮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触及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明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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