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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增资以支持及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建设发展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及原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744.41万元、26,255.59万元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后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公司支持及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建设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

  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原项目一“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原项目二“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新项目一“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28,000.00万元;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3,000.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变更23,772.8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新项目一,变更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新项目二。经充分论证、谨慎研究,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和“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部分项目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除预留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拟将原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26,772.80万元投入新项目一“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和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一“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2027年6月;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7年12月。

  本次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资金额6.80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三)募投项目的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经营发展布局,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部分产线建设完成期限分别延长至2025年12月和2027年12月,对部分产线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在部分项目中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2、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经公司审议,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对待重新论证的项目进行分析,目前已有较明确的论证结果: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项目,继续实施部分项目并延期至2026年12月前建成,终止实施部分项目;对宁夏港兴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终止实施部分项目、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完成部分项目的中试并基于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业务布局,未来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该部分项目的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中主要生产装置的论证结果具体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结合拟继续实施的募投项目、原项目部分装置技改需求、新项目建设需求的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除预留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及技改所需资金,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26,772.80万元投入新项目“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约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9.57%。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及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实施内容调整事项详见本公告之“二、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次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并同意将该议案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项目一“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和原项目二“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部分装置继续实施、调整后实施或终止实施。原项目的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1、原项目一: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1)项目简介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化工产业园,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衡兴”)。项目原规划新建一套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一套2-庚醇/甲基异丁基甲醇装置、一套异丁酸异丁酯装置、一套苯甲酸装置及相关辅助公用工程设施,合计新增产能8.45万吨。

  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4,551万元,原建设完成时间为2025年1月。项目规划的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经营发展布局,公司将该项目中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其余三条产线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目前,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的建设如期开展,项目整体尚未建设完成并产生效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4,629.71万元,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原项目二: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1)项目简介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港兴”)。该项目计划分阶段建设,主要分为一期及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公用、辅助以及环保设施等。规划新建一套有机酸装置、一套酮类合成装置、一套醇类装置、一套醋酸酯及月桂酸单甘油酯装置、一套丁酸钠/戊酸钠/丁酸钙装置及一套丁酸钠/苯甲酸包被装置、一套异丁酸酐装置、一套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一套有机酸装置、一套酮类合成装置、二套酰氯装置、一套有机酸酐装置、一套丁醚和甲酯装置,合计新增9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产能。

  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5,995万元,原建设完成时间为2025年7月。项目规划的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的拟投入金额为前次审议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的实际实施主体主要为宁夏港兴,已结合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目的是充分发挥公司长期以来的中试研究及协调能力,快速推进募投项目“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的中试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4,500.44万元,其中一期已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少量装置待完成优化技改。经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项目二期的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二期的其余产线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5,499.56万元,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针对原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公司主要根据行业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线进行分析论证,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装置、调整后实施及终止实施部分装置并将调整后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新项目。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1、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的调整

  (1)继续实施“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并结合技改需要提升装置产能、增加配套装置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的主要产品为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异丁酸异丁酯,可分别作为香料合成原料、高档环保矿物浮选剂及环保型酯类溶剂,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香精香料及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市场空间巨大,符合公司一直以来贯彻的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战略。同时,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可与目前在建的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形成产品的上下游一体化布局,异丁酸异丁酯装置与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形成氢气能量的一体化利用,符合公司布局产品时侧重的一体化、系列化战略。

  因此,公司拟继续实施“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同时鉴于所属园区内氢气供应稳定性等现实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原材料供应的自主稳定性、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已完成上述装置的技改设计工作,即选择自建1,500Nm3/h甲醇制氢装置作为该装置的原料供应来源,并将“5,000吨/年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技改升级为“11,750吨/年酮加氢合成醇装置”,新增异丙醇、苯乙醇两种产品,未来可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产品方案,与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共线切换生产。

  上述装置技改完成后,在进一步提高原材料供应的自主稳定性、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增加生产的灵活性,延期至2026年12月前建成。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仍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

  (2)终止实施“苯甲酸装置”

  苯甲酸装置原设计的主要产品包括苯甲酸及苯甲酸钠、苯甲酸苄酯等,可作为绿色饲料及食品添加剂。距离公司最初规划建设苯甲酸装置至今已超五年,这一期间内,在食品、饲料等下游市场共同推动下,我国的苯甲酸销量整体上升,市场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苯甲酸销量已从2018年的12.52万吨增长至16.16万吨,我国成为全球最大苯甲酸销售市场的同时,也加快了国内苯甲酸产品的产能扩张速度,逐步发展至国际及国内的苯甲酸产能远超市场整体需求的局面。同时,我国的苯甲酸市场产能高度集中,如公司继续投产苯甲酸装置,预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其风险收益与初始预期存在偏离,故公司认为该产线建设的可行性已发生较大变化,终止作为募投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苯甲酸装置。

  综上,公司拟继续实施“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并结合技改需要提升装置产能、增加产品品种、增加配套装置;拟终止实施苯甲酸装置;除预留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施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入。

  2、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调整

  经公司对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品项目二期(7个装置)的建设紧迫性综合分析,为进一步加快主要业务的战略布局进度,进一步占领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对该项目的装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终止实施4个装置(有机酸装置、酮类合成装置、酰氯装置、有机酸酐装置)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品项目的一期已建成一套有机酸装置、一套酮类合成装置,为避免短期内过快重复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同时,酰氯装置、有机酸酐装置与该套有机酸装置原属一体化的上下游生产流程,故同步予以终止实施。截至目前,4个装置均未使用募集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建设丁醚和甲酯中试装置、环丁二酮及环丁二醇中试装置;将丁醚和甲酯生产装置纳入新项目“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予以建设,将环丁二酮及环丁二醇生产装置、异丁酸酐生产装置纳入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的未来建设项目中

  丁醚和甲酯中试装置、环丁二酮及环丁二醇中试装置在原项目内持续实施,预计将于2026年6月完成。

  丁醚和甲酯生产装置原规划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正丁醚及甲酯类产品,下游应用广泛,涵盖药物合成、高档溶剂、电子级清洗剂、农药中间体的合成等领域,是公司目前及未来主攻的业务发展方向,故根据其对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性顺序,纳入新项目“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进行建设。

  环丁二酮及环丁二醇生产装置的产品主要包括环丁二酮、环丁二醇,由于其合成的聚酯材料具有优良的独特性能,在瓶片和高档膜等领域取代聚碳酸酯产品,应用前景广阔;目前该合成和应用技术主要被国外公司垄断,我国的市场需求仍依赖进口,推进其产业化进程对公司贯彻系列化、高端化和一体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故公司出于募集资金优先保障亟需的产能建设和业务布局的考虑,将环丁二酮及环丁二醇生产装置、其上游的异丁酸酐生产装置一并纳入未来建设项目中,调整为全部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建设。

  (3)增加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品项目一期的技改工作

  公司根据现有产品市场预测和产品竞争力、资源配置与保证程度、建设条件与运输条件、技术设备满足程度与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少量装置的技改工作:①将已有的1,000吨/年单月桂酸甘油酯的生产产能改为1,000吨/年乙二醇二醋酸酯;②在一期已建车间内的预留区域新增丁酸钙过滤及干燥设备,并建设3,000吨/年单月桂酸甘油酯生产线(即由原先的1,000吨/年提升至3,000吨/年)。

  乙二醇二醋酸酯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妆品、香料、塑料等多个领域作为增塑剂和溶剂,随着全球化工产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需求量逐年增长。月桂酸单甘油酯是一种在化妆品和食品中广泛应用的原料,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日益增强,化妆品、食品工业等领域对功能性原料的需求不断增长。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同时提升乙二醇二醋酸酯及月桂酸单甘油酯产能,优化生产装置。

  综上,公司将预留技改工作、部分中试研究及装置所需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仍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其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入。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一: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

  1、基本情况

  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宁夏港兴厂区内,宁夏港兴已获得该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均办妥权证。

  本项目拟建设一套38,160t/a多碳醛醇醚装置及配套的1,000Nm?/h甲醇制氢装置和930Nm?/h焦炭制一氧化碳装置、67,500t/a多碳酯酮装置,以及配套的罐区、装料泵区、空桶堆场、配电室、泡沫站、循环水池、区域空压制氮间、卸车区、装车站、仓库、灌装站、辅楼等。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区已有。

  2、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8,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3,772.80万元。募集资金由原项目一“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原项目二“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投入,如有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项目的建设期设计为24个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27年6月,预计投资回收期为7.55年(含建设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本项目的资金。

  3、可行性分析

  (1)行业的发展趋势

  本项目所属行业仍为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行业,当前,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规模位列世界第二,化学工业稳居世界第一,正加速由石化大国向石化强国迈进。精细化工作为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部分产品已经实现了国产化替代。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精细化工产业深度研究及发展前景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精细化工产业市场规模达到3.96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5年中国精细化工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4.19万亿元。

  2024年多项政策密集发布,形成“数字化+绿色化+创新化”三维政策体系。例如,《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攻克一批关键产品,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培育5家以上世界一流企业和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20家以上具有竞争力的化工园区,推动精细化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行业正逐步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行业呈现以高端精细化工产品为特色、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发展的态势。

  (2)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及竞争情况

  本项目的产品覆盖多碳醛醇醚及多碳酯酮,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涵盖高档环保型溶剂、医药中间体、环保型增塑剂、湿电子化学品、日化及食品级香精香料等,具备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并契合绿色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①高档环保型溶剂

  高档环保型溶剂是指对环境影响最小化,同时仍能有效促进有机合成反应的溶剂,通常具有低毒性、可生物降解或可再生等特性。随着环保意识提升和相关法规趋严,传统有机溶剂使用受限,高档环保型溶剂作为替代品,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如欧盟REACH法规对化学品严格规定,中国也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文件,推动相关行业向绿色溶剂转型,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根据贝哲斯咨询,2024年全球绿色和生物溶剂市场规模为20.7亿美元,预计在2024-2029年预测期内该市场将以8.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

  近年来,随着四大生产基地的产能释放,公司生产的用于高档环保型溶剂领域的新产品例如乙二醇二醋酸酯、丙酮缩甘油、2-庚酮等实现了销售市场的快速发力,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领域的产品在2024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52%。依托公司已有的生产技术积淀和销售市场渠道积累,并发挥一体化生产的成本优势,本项目规划生产的正戊醇、正丁醚、正戊醚、醋酸甲酯、醋酸乙酯等产品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实力,一定程度实现对高端进口产品的替代。

  ②医药中间体

  医药中间体是指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是在合成制药过程中的中间阶段产物,用于合成最终的活性药物分子。医药中间体属于精细化工产品,是制作原料药的前道工序的关键产物。据Precedence Research报告,2023年全球医药中间体市场价值为373.1亿美元,2024年全球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预计为423.1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605.2亿美元,在预测期内(2024-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42%。随着全球制药分工的日益明确,部分发达国家的制药企业更专注于创新药的研发和药物市场开拓,医药中间体的产业重心正逐步加快转移到中国、印度等国家。

  在国家政策、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中国的医药中间体行业近几年来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1年,中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为2,184亿元,同比增长4.5%,2022年为2,278亿元,同比增长4.3%,到2026年有望突破2,900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布局医药中间体领域多年,3-戊酮、正戊酸、异丁酸、2-戊酮、苯丙酮等原有产品的生产经验和销售渠道能为本项目生产2-甲基己醛、2-甲基丁醛、环戊酮等产品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医药中间体领域的新布局和新突破。

  ③环保型增塑剂

  增塑剂可分类为非环保型和环保型增塑剂,非环保型主要指邻苯类和对苯类增塑剂,它们存在苯环结构,耐迁移和抽出性较差,无法通过欧美市场的环保法规测试。偏苯三酸酯类、脂肪二元酸酯类、柠檬酸酯类、环氧类、多元醇类、聚酯类等品种能通过环保法规的测试,被界定为环保型。2016年以来,全球多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对非环保型增塑剂使用领域进行限制。我国也先后制定了17项标准分别针对食品包装、饮用水、化妆品、卫生医疗等领域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用量进行限制。根据Meticulous Market Research的报告预测,增塑剂市场将从2024年的186亿美元增长到2031年的269亿美元,在此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5.4%。

  本项目涉及的用于生产环保型增塑剂的产品包括正丁醛、尼龙酸二丁酯、尼龙酸二异丁酯、己二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等,符合增塑剂领域的绿色化发展趋势,依托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布局优势具备进入这一领域的市场竞争潜力。

  ④湿电子化学品

  随着集成电路集成度提高,特征尺寸持续缩小,制造工艺中的重复步骤进一步增加,湿电子化学品用量成倍增长。近年来我国新增晶圆的产能集中在8英寸和12英寸,带动高端电子化学品需求快速增长。根据市场数据统计及预测,2023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在集成电路领域用量约为96.25万吨,2025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在集成电路领域用量预计可达到130.64万吨,复合增速达到16.5%。在湿电子化学品的整体市场规模预计仍将快速增长的同时,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到35%,2022年上升至38%,2023年进一步提升至44%,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化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已具备环戊酮等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产品的稳定生产能力,是国内主要的环戊酮生产厂商之一。本项目拟进一步提高环戊酮的生产能力,实现相关产品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提升国内环戊酮自给率的同时,进一步出口至欧美、东南亚等海外市场。

  ⑤日化及食品级香精香料

  近年来全球香料香精市场保持稳定发展,我国仍然是全球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之一,保持有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市场潜力。一方面,下游加工产品行业,如食品、化妆品等,保持着稳定的高速增长;此外,香料香精作为关键性、可以提供差异化和附加值的原料,已经成为必需品。从现实情况来看,国际十大香精公司均在加大在华投入,其他的跨国企业也正在通过收购并购,积极谋划布局我国市场。

  香精香料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食品、日化、烟草以及其他化工业行业。食用香精和日化香精为香精香料主要的需求来源,各占市场的44%。由于加香产品具有较强的消费属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我国香精香料需求和供给双向增长,市场规模快速提升,在2022年达到560亿元,预计2027年突破900亿元市场规模。

  日化及食品级香精香料领域已成为公司近年来的主要业务板块之一,公司是丁酸乙酯等产品的国内主要生产厂商,已获得欧盟REACH认证,销售网络已覆盖国际著名香精香料企业。本项目拟进一步加深在日化及食品级香精香料领域的产品布局,侧重开发并销售正戊醛、正庚醛、水杨酸戊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等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进一步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提升公司在香精香料领域的市场地位。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的产品及生产工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及《自治区化工项目准入目录》的规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本)》,本项目产品均不属于其中规定的双高产品,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和环境保护宗旨。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是国内目前酸酮酯领域一体化和系列化较为完整的企业,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如酸酸法脂肪酮和芳香酮成套技术、醇一步法酯类合成技术、连续化酸类和酯类合成技术和丙酮缩甘油及其醋酸酯合成技术等,同时以“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研究开发了酮醛缩合技术、多碳醛合成技术、基于生物基天然产品的合成技术以及特种二元醇合成技术等技术,未来将陆续实现产业化。

  公司具备在精细化工的碳基化学品主业领域持续推进产品系列化、生产一体化、业务绿色化、技术高端化的技术研发实力、项目建设与管理经验、市场与品牌优势,能够合理规划并有效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能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①行业及市场竞争风险

  本项目的产品虽具备高效、环保等特性,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但产品的售价和毛利易受下游行业的需求情况、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程度、相关技术与产品升级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甚至发生不利变动。

  公司将一方面将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使已有产品保持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品牌优势,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积极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就关键原料,通过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市场供需情况分析等措施规避原材料的供应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产品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等不安全因素,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主要负责人负责机制。加大安全环保投入,积极落实相关宣传教育培训、责任追究、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检维修和环保设施等的管理,提升装置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4、经济效益分析

  经项目可行性论证及收益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83%,投资回收期为7.55年(含建设期)。

  (二)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

  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拟在上海市设立研发及营销中心,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发展布局,充分利用上海市的核心区位优势和人才集中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在精细化工及新材料行业的研发竞争实力和营销能力。

  2、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购买上海市一处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研发中心建设,并对公司已购买的约1,392 m2的营销中心进行装修并完成办公设施购置。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预计为2027年12月。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场地购置、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由募投项目“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的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用途后投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与管理本项目的资金。

  3、可行性分析

  (1)行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解读,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迅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增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9万亿元,生产产品超过3万种,农药、染料、涂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产量世界第一。从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整体现状看,我国精细化工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领域,以原料型、通用型产品为主,高端产品的供给能力不足,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乏力、贸易壁垒升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大环境下,低价销售、以量换效的传统竞争模式有所增长,产业结构失衡、产品结构同质化等结构性矛盾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

  目前,国家、省级部门先后颁布和实施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山东省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精细化工产业需要攻克一批关键产品,提升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的供给能力,增强重点产业链的供应保障能力。

  (2)必要性分析

  ①通过建设公司的上海研发中心,有助于加快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推动产品进一步向高端化、特种化方向发展

  技术研发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动力,公司产品多属于技术驱动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为公司的生产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未来也需要持续加强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研究开发投入,进一步保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备先发优势、质量优势和价格优势。

  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可以充分借助上海及周边区域的教学科研环境和科研人才集中优势,加强与著名高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引入优秀的科学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加快公司在特种新材料领域的创新进程和产业化布局。

  ②有利于不断巩固及拓展华东地区和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宜兴市,拥有位于江苏宜兴、江苏连云港、山东济宁、宁夏吴忠的四个生产基地,销售区域上采用内外销并重的模式。虽然目前通过现有销售人员对华东地区及海外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覆盖以及建立了一定的用户基础,但整体的客户响应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产品线的日益丰富,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行业和销售范围不断扩大,以总部及四大生产基地为中心的销售模式已不能较好地适应公司销售业务的持续拓展需要,不利于公司持续巩固和开拓潜在市场。

  通过在上海建立营销中心,将营销展示、客户开拓及研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上海在华东地区的核心区位优势和国际化优势,能更好地加强与区域内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的沟通、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反馈、提高公司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不断巩固、拓展华东和海外市场,实现公司品牌价值的提升,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目前公司已选定营销中心,并就研发中心的实施方案进行规划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托多年来在生产建设及项目管理中积累的丰富经验,高效组织项目管理团队实施并完成该项目,保障本项目如期完成。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借助上海优质的人才及科研环境、市场环境和区位辐射优势,将进一步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研究,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同时增加公司在华东地区及海外市场的营销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参见“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五、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新项目一“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504-640950-04-01-776259),尚需履行环评程序,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新项目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公司办公经营场所购置,无需履行备案和环评手续。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及原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726.38万元、募集资金14,591.26万元形成的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港兴”)的债权,对宁夏港兴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6.96万元形成的对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衡兴”)的债权,对山东衡兴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同意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744.41万元、26,255.59万元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或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增资或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行业竞争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系公司目前重要生产类建设项目(含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通过向两家全资子公司借款或增资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向宁夏港兴借款形成的债权金额为18,317.64万元(含自有资金形成的3,726.38万元债权及募集资金形成的14,591.26万元债权),向山东衡兴借款形成的募集资金债权金额为5,486.96万元。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并同时满足其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将前述合计人民币3,726.38万元的自有资金债权及人民币20,078.22万元的募集资金债权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两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港兴、山东衡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四、未来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继续顺利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在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744.41万元、26,255.59万元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如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借款利率为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或借款仅限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或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五、本次增资或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增资或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增资或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

  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或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结合具体募投项目与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议案。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公司支持及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建设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在本次公司完成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后,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744.41万元、26,255.59万元一次或分次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山东衡兴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后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及后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参加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5年10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00-15:00

  登记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叶

  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话:0510-87865006

  Email:JSHX001@zhgchem.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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