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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徐玉锁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4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徐玉锁:

  经查,你持有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的股份。2025年8月6日,你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至5%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其他说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徐玉锁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4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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