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埃科光电”)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 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且公司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埃科光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加圣、曹桂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quan@i-tek.cn)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9月26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638528
电子邮件:zhengquan@i-tek.cn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
邮政编码:230088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1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会议应到职工代表70人,实到职工代表57人。经出席会议职工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经讨论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5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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