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为2,188,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140,446,000股的1.56%;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98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道信息”)完成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8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09人调整为198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9.30万股调整为218.80万股;并确定以2025年9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1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5年9月8日;
2、 授予数量:218.80万股;
3、 授予价格:26.27元/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 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98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7、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内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将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X)的确定方法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计算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特别提示: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届时由人力资源部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参与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注:1、上表中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1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或预留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数,涉及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0.50万股。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09人调整为198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9.30万股调整为218.8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2025年9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在授予日后,资金缴纳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 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SZAA5B0228),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1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9月10日止,亿道信息已收到198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7,478,760.00元(大写:伍仟柒佰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7,478,760.00元,股份数为 2,188,000.00 股,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188,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5,290,760.00 元。
五、 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实施不属于下列区间日: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 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42,634,0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24元。
八、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044.60万股增加至14,263.4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19.47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41.4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40.8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九、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十、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所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价为基础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年9月 8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四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5,358.41万元,则 2025年—202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为假设条件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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