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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股东郭鸿江(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蒙泰高新首发前股份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郭鸿江;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9%;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组织实施蒙泰高新首发前股份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按蒙泰高新总股本96,352,720股测算。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持股5.00%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持有公司17.93%的股份。郭鸿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清海之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江先生、郭清海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5.33%(若以扣除回购专户里686,000股股份的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为65.80%)。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本次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9%,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兴业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兴业证券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兴业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认购报价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认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3,840,000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认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3,840,000股。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3,84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兴业证券

  联系部门:兴业证券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联系邮箱:ecm@xyzq.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20370806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蒙泰高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蒙泰高新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蒙泰高新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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