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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6证券简称:美埃科技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综上,公司将作废上述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Yap Wee Keong(叶伟强)、Chin Kim Fa(陈矜桦)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6证券简称:美埃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2.796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03.2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440.00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322.5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80.6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4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和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部分剩余的0.04万股不作授予,作废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尚未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Yap Wee Keong(叶伟强)、Chin Kim Fa(陈矜桦)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1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已离职,公司层面考核归属比例为80%,107人个人考核评级为“A”,归属比例为100%;2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B”,归属比例为80%;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C”,归属比例为60%。根据《考核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896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二)归属数量:82.7968万股。

  (三)归属人数:14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40元/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5.4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6证券简称:美埃科技公告编号:2025-03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沈明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76证券简称:美埃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原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离职人员合计作废2.6万股。

  此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107人个人考核评级为“A”,归属比例为100%;2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B”,归属比例为80%;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C”,归属比例为60%,公司作废处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989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89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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