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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83.6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考虑到银行结息等因素,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对其进行注销。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83.6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考虑到银行结息等因素,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按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3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金”)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与公司共同实施“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25年5月28日,上海信金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83.6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考虑到银行结息等因素,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对其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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