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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安琪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六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38人,代表股份540,652,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9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496,249,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13%(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9名,代表股份数量486,845,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78%;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9,404,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28人,代表股份44,402,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7%。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本公告中部分栏百分比合计数不等于100%,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志广、郑榕鑫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4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9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221,583股减少至1,641,194,98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641,221,583元人民币减少至1,641,194,983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电子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4、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1)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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