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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一名称: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实施主体: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拟投资总金额:4,000.00万元。

  ●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二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宏远天呈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天呈);拟投资总金额:1,000.00万元。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800.00万元,其中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900.00万元、宏远天呈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预计于2026年10月投产并产生收益;宏远天呈项目预计于2026年1月投产并产生收益。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前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800.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2.81%。变更的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和宏远天呈项目,其中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9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宏远天呈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以239.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宏远天呈原股东贾真琦持有的宏远天呈2.175%的股权(对应81.2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久日对宏远天呈的持股比例由48.00%增加至50.175%,宏远天呈成为内蒙古久日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8月22日,宏远天呈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8月22日,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投入75.4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合计投入75.83万元。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光引发剂TPO是综合性能最优异的光引发剂类产品,在其逐渐被欧美市场禁用的背景下,此次内蒙古久日投建的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TPO的替代品将会有增量需求。同时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具有其他类光引发剂无法比拟的性能优势,用途也将会越来越广泛,因此该项目具有强劲的市场增长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同时,在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中,羟基酮类光引发剂凭借低黄变、高活性等优势,在传统涂料和新兴3D打印领域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填补国内高端羟基酮类产品的产能缺口,实现公司新产品项目规模化生产,此次宏远天呈投建的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不仅能满足市场需要,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端羟基酮系列产品线,持续提高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

  主要产品:光引发剂TL(1000t/a)、光引发剂TPM(500t/a),副产氯化钠(800t/a)、氯乙烷(230t/a)、四甲基氯化铵(200t/a)、甲醇(800t/a)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5个月,预计于2026年10月投产,2027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8月出具的《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二)宏远天呈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孙公司宏远天呈

  主要产品:光引发剂1909即2-羟基-4-(2-羟乙氧基)-2-甲基苯丙酮(150t/a)、光引发剂1901即1,1,-[氧基二(4,1-亚苯基)]二(2-羟基-2-甲基-1-丙酮)(50t/a)、光引发剂127即1,1,-(亚甲基二-4,1-亚苯基)双[2-羟基-2-甲基-1-丙酮](50t/a)、光引发剂1908即2-羟基-2-甲基-1-[4-(十二烷基)苯基]丙酮(100t/a)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5个月,预计于2026年1月投产,2027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出具的《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宏远天呈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分析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UV复合材料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光固化材料具备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因而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PCB)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和宏远天呈项目将依托内蒙古久日、宏远天呈在产品、经验和人才方面的深厚积累,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相关项目前景良好,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项目风险分析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能够填补国内产品缺口,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强劲的市场增长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该项目技术方案成熟,在公司技术迭代能力强和销售网络成熟的加持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羟基酮系列产品凭借高性能、低黄变和低气味等优势占据UV涂料/油墨、3D打印等主流市场,且该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团队、生产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故该项目实施风险较低。

  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备案及审批手续尚需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以及进一步强化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降低项目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已取得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9-150424-04-01-267301)、宏远天呈项目已取得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7-150424-04-01-681899),其他相关备案及审批手续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中股东郝蕾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om.cn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6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有利于提升基金的投资运作能力,加强产业链布局,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事项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设立的天津市瑞武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瑞武贰号基金)因投资业务开展需要,拟扩大基金规模,在现有规模上增加认缴出资额5,000.00万元,即瑞武贰号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拟由5,000.00万元增资至10,000.00万元,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瑞武贰号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将由1,900.00万元增加至3,8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不变,仍为38.00%。

  ● 鉴于公司关联方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为瑞武贰号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基金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基金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基金增资事项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基金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金增资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尚未就基金增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待变更后还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瑞兴投资和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瑞武贰号基金。瑞武贰号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5,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900.00万元,在瑞武贰号基金中占比38.00%。

  瑞武贰号基金因投资业务开展需要,拟扩大基金规模,在现有规模上增加认缴出资额5,000.00万元,即瑞武贰号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拟由5,000.00万元增资至10,000.00万元,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瑞武贰号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将由1,900.00万元增加至3,8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不变,仍为38.00%。

  本次基金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瑞武贰号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并委派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基金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00%以上,因此本次基金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瑞武贰号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并委派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基金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国栋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8日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东辰翔大厦2号楼404-A01、A03、A05、A07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B座61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毕国栋持股53.3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00%,马树旺持股6.6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并委派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瑞兴投资现同时担任公司参与设立的瑞武贰号基金、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前述关系外,瑞兴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基金增资标的为公司增加对瑞武贰号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份额。

  (二)瑞武贰号基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瑞武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0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8号楼B318房间(天津三顺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00058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权属状况说明:本次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瑞武贰号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瑞武贰号基金于2025年5月20日设立,无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等比例增资,增资后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尚未就基金增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最终的协议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一)修改《天津市瑞武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4.2.2.条内容

  原约定为:

  4.2.2.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伍仟万(50,000,000.00)元,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八条等规定,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可以调整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

  修改为:

  4.2.2.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一亿(100,000,000.00)元,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八条等规定,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可以调整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

  (二)修改《合伙协议》附件一合伙人名录

  原约定为:

  

  修改为:

  

  (三)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增资符合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基金投资规模,获取更多优质投资机会,加速储备符合公司战略方向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项目,从而有效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基金增资后,公司在瑞武贰号基金所占的份额比例不变,不会影响《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事项符合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旨在满足基金运作需求,有助于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潜在优质标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有利于提升基金的投资运作能力,加强产业链布局,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事项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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