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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等原因,张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帅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帅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方吉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等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方吉槟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方吉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吉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方吉槟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吉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吉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刘世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刘世刚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戚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结合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戚瑾女士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戚瑾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孙成思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戚瑾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方吉槟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王源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谭立峰(主任委员/召集人)、王源、戚瑾。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独立董事方吉槟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戚瑾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戚瑾(主任委员/召集人)、王源、孙成思。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戚瑾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王源(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成思、戚瑾。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刘世刚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2014年-2017年就职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企划专员、投资经理;2017年-2018年就职于富汇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8年-2022年就职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策略研究员、投资经理,2022年至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主管。

  截至目前,刘世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戚瑾女士,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学位。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助理教授,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副教授。

  截至目前,戚瑾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8月20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本次归属3,567,870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本次归属1,140,000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734,805股,上述归属登记总股数为5,442,675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461,265,626股增加至466,708,30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61,265,626元增加至466,708,30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综合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

  

  三、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修订内容,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内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8,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28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等,以备律师验证。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黄炎烽

  2、 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同意在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提出本次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国际”)

  一、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国际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天健国际是一家注册于香港具备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审计资格的持牌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81号大有大厦1501-8室,经营范围为提供上市公司及中小型企业法定审计、内部控制审查、企业收购/合并的专业管理等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国际已引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质素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天健国际人员在进行审计或审阅或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时遵守专业标准和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保护投资者之利益。天健国际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天健国际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天健国际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国际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国际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请聘任天健国际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聘任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持续提升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布局的考量,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优化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继续留任并在其他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布局的考量,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李振华先生、徐永刚先生,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其中,徐永刚目前为成都态坦测试科技有限公司CTO,本次调整后可以使其更聚焦于子公司的创新研发和技术突破;李振华更聚焦于产品供应链资源导入。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振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富士康集团工程师;2005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天悦双胜电子来料加工厂研发经理;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产品管理部经理、供应资源导入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00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徐永刚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科学院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职称。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华晟电子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硬件经理;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硬件部长及高级产品架构师、研发主管、成都态坦测试科技有限公司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永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限制等事项作了明确约定,并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对公司核心项目研发的参与情况以及对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决定新增认定高嵊昊先生、邱宏浩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邱宏浩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历。其长期专注于主流存储产品的端到端研发,在多个全球头部存储原厂有超过20年芯片设计、介质分析、产品测试和量产经验,具备成熟的项目管理与跨职能团队建设经验。2023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高嵊昊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其在半导体存储器固件开发领域具有深厚积淀,拥有超过10年的存储器软件开发工作经验,已获中国发明专利18件。2012年至2019年任美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深经理,2019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软件部研发总监。

  二、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储备和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积累,引进和培养了一支在芯片设计、固件算法开发、介质研究、软硬件开发、先进封装、测试方案等关键领域具备深厚积淀的技术团队。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员结构调整,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充分支持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和创新,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374人、683人、89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33.48%、37.45%、43.21%,公司研发团队后备人员充足。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善、梯队健全,各项研发项目均按计划持续推进。公司始终将研发置于战略高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以驱动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振华先生、徐永刚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的工作以及长期以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期待他们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为公司做出更好的贡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基于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关于修订和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订、制定了如下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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