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0版)
三、 其他需股东会审议制度修订情况
1. 《特发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2. 《特发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3.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情况
4. 《特发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5. 《特发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情况
6. 《特发信息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7. 《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前述需股东会审议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删去“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以及部门更名调整相关表述,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四、 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除《公司章程》外,本次整体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