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D50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D50版)

  三、 其他需股东会审议制度修订情况

  1. 《特发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2. 《特发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3.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情况

  

  4. 《特发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5. 《特发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情况

  

  6. 《特发信息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7. 《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前述需股东会审议制度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删去“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以及部门更名调整相关表述,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四、 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除《公司章程》外,本次整体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