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1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由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0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3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化工”)、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州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拟为辽宁金正大融资提供担保。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
担保明细如下:
备注:正磷化工、金兴矿业为贵州金正大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的担保额度为同一融资额度项下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6133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选矿;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水泥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贵州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53,876.86万元,净资产18,305.26万元,负债136,530.28万元,资产负债率88.73%。(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79,608.27万元,净资产20,592.43万元,负债159,985.42万元,资产负债率89.0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工业园区工二街东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辽宁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金正大总资产41,788.79万元,净资产14,474.78万元,负债27,314.01万元,资产负债率65.3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辽宁金正大总资产40,180.00万元,净资产14,717.87万元,负债25,462.13万元,资产负债率63.3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1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子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新增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9.784亿元人民币,占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44.9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5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2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49.0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1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3.0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5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6.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3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24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李玉晓、董事李善伟、万鹏、李新柱、李曰鹏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陈国福、王学斌、王伟、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功庆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郝爱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聘任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新增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简 历
杨功庆先生:中国国籍,男,1983年9月出生,经济学学士。2007年至2012年在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13年至2014年任德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任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结算科负责人;2016年至2022年任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9月起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截至目前,杨功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功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杨功庆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功庆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郝爱玲女士:中国国籍,女,1978年7月出生,2000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历任财务中心科员、科长、经理、总监、财务管理部负责人。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郝爱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郝爱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郝爱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郝爱玲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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