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 17:30 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8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泰礼璟源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接力基金第七期”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科学服务等行业相关早期科技类创业企业的投资。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方向相一致,新设立的基金投资的主要方向也是科学服务行业,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技术支持及投资标的选择,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接力基金第七期尚在募集期。
首关认缴出资为24,2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认购接力基金第七期11.9835%的财产份额。待基金完成最终募集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认缴出资额保持2900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接力基金第七期工商注册流程以及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接力基金第七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接力基金第七期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促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与完善,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技术支持及投资标的选择,更好的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出资至接力基金第七期。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本次投资行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创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312422608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友东路39号1幢1134室
5、法定代表人:刘春松
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营业期限:2014年9月15日至2034年9月14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备案登记情况:管理人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1016986。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普通合伙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认缴出资额为2.42亿元。目前正在基金注册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管理模式
基金采用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和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运营及投资事宜,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决策。根据有关规定,与有托管资质的国有银行签署托管协议,资金由银行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合伙人大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方式及权限参照协议有关具体条款的约定。
(五)投资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
接力基金聚焦“投小、投早、投科技”,70%以上投资于早期科技创业项目,由管理团队负责遴选项目,进行业务、法务及财务等尽职调查,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和退出的决策。
按照市场化通行的创投基金分配方式进行,收益按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分配。管理人与从出资人约定门槛收益,在出资人收回本金且满足门槛收益后,管理人提取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
(六)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基金名称:【接力基金七期】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法律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2.42亿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基金经营期限为七年(投资期三年,回收期四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且经合伙人大会决议同意,回收期限可以延长。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
出资期限:分三次缴付;首期缴付认缴出资的30%,其余出资三年内到位
管 理 费:投资期每年为认缴出资总额2.5%,回收期为1.5%,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目前首关募集及提请工商注册的出资方
拟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1、接力基金第七期工商注册流程以及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接力基金第七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接力基金第七期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 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及与“监事”相关的表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除附件1条款修订及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履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下转D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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