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海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5,205,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8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22人,代表股份914,885,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98%。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827人,代表股份1,880,090,673股,占总股本的31.3384%。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82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4,886,2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1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80,090,673股。同意股份数为1,861,51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7%;反对股份数为18,323,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6%;弃权股份数为2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亚楠、郭静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