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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国元证券”)管理的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22年5月30日成立,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因此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对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进行变更。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95号),准予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本集合计划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变更管理人为我公司参股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基金”)。

  一、 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为“长盛元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基金经理

  产品投资经理由“国元证券旗下投资经理李雅婷、柯贤发”变更为“长盛基金旗下基金经理王赛飞、王文豪”。

  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二、 变更程序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项下“一、召开事由”中规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更换管理人……”。

  本次变更将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为有效召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三、 其他重要提示

  1、为充分准备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相关事项,本集合计划拟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将存续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2、延长存续期和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本集合计划变更相关具体事宜以我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网址:www.gyz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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