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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韩泳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吕希强先生、独立董事孙汉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何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园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3-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皆军、许伟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大会的相关程序。

  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付永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付永杰先生由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付永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付永杰简历如下:

  付永杰,男,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硕士。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主任科员,水利部政策法规司行政法制处处长、法规处处长,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同方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

  付永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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