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
本次预计新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5亿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追加4.65亿元担保金额,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追加担保总额人民币4.65亿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预计担保总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业务方签署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后附)。目前刘磊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期自取得董秘资格证书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竹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磊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磊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电子邮箱:xiazf@abtnetworks.com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刘磊先生简历
刘磊: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投资学硕士,中共党员。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广州兴森快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设计部负责设计电路板、客服中心负责营销等工作;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广宁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市场部负责营销、董办负责推动公司上市等工作;2013年5月至2023年10月先后就职于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负责人。2023年10月至2025年8月就职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9月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钟竹、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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