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志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钟永成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航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芳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蒋丽敏、张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6,195,234股,天台铂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台铂融”)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桐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桐本”)、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台铂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0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8%。其中天台铂融持有公司股份9,9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浙江桐本持有公司股份153,5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天台铂恩持有公司股份6,6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天台铂融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因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天台铂融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6,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4%。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台铂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天台铂融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7,73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00人,实到9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意免去杨丽微女士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举李金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
李金亮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万人计划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曾获得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社会事业精英奖、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商等荣誉;获得天津市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2001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上海迪赛诺生物医药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公司董事长、上海迪赛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迪赛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特聘教授,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9月至今,历任上海奥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彭志恩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取消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意选举钟永成先生、苏为科先生、李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钟永成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李金亮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李金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李金亮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成员,与董事彭志恩先生、褚定军先生、王国平先生及独立董事陈应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彭志恩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仅取消公司监事会,不涉及其他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公告后附件。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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