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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9月24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金融工具估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基本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平安银行个人贷款橙e贷产品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零售贷款互联网业务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代销理财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25年半年度消费投诉治理工作报告》。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25年半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进行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合作,其中:结构性存款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2亿元;七天通知存款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73亿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新方正为中国平安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方正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新方正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884.5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18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3.70%,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498.27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8.4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方正于2021年10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5,000万元,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法定代表人为戴巍。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财务咨询;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物业管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方正的主要股东为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4年末,新方正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58.0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07.8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50.17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7.31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8.0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82亿元。新方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新方正进行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合作,其中:结构性存款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2亿元;七天通知存款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73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新方正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03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进行协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71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1.95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平安租赁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884.5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71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32%,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322.95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5.4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租赁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14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54572362X,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主要办公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32楼,法定代表人为李文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平安租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末,平安租赁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2,683.15亿元,负债总额为2,268.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15.01亿元,营业收入为201.54亿元,利润总额43.01亿元,净利润为30.24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租赁进行协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71亿元,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1.95万元。本行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与平安租赁签署相应协定存款协议。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租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6.57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控)签订《服务及产品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预计2026年至2028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1,287.5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0.40亿元,存款类关联交易按本金上限总额1,117.60亿元,衍生品服务协议金额120亿元,同业拆借按额度协议金额49.50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183.68亿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陆控为中国平安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陆控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884.55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8.42亿元。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本次关联交易上限总额1,287.5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21.8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183.68亿元,占本行净资产3.71%,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次拟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207.60亿元,占本行净资产4.20%。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陆控成立于2014年12月2日,注册证书号:CT-294245,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Yong Suk Cho。陆控主要间接股东为中国平安,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末,陆控资产总额2,370.23亿元,负债总额1,433.39亿元,所有者权益936.84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342.55亿元,净利润10.34亿元。陆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陆控签订《服务及产品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分别约定由陆控向平安银行购买交易结算服务,由平安银行向陆控提供存款、授信等金融服务。上述协议中,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1,287.5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0.40亿元,存款类关联交易按本金上限总额1,117.60亿元,衍生品服务协议金额120亿元,同业拆借按额度协议金额49.50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183.68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陆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7.65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12个月。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外部监事韩小京任远东宏信独立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远东宏信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远东宏信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884.55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8.4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0.34%,占本行净资产0.40%;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次拟与远东宏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30亿元,占本行净资产0.61%。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远东宏信成立于2008年5月15日,注册编号为1237581,商业登记证号为39435911,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67楼6706B-6708A室,法定代表人为孔繁星。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服务。远东宏信主要股东为中化资本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末,远东宏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03.9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29.1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74.77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7.49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80.2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62亿元。远东宏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远东宏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12个月。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离岸循环贷款。本行将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与远东宏信签署相应授信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远东宏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0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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