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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公司三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无异议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视频参会);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文伽、包佳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4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在公司集团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表决7人,通讯表决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参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曲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曲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确定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全面考察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曲奎先生

  委员:董事马卫红女士、董事梅亚莉女士、董事郭涂伟先生、独立董事

  马生元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

  委员:董事长曲奎先生、董事于滨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独立董

  事马生元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

  委员:董事长曲奎先生、董事马卫红女士、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独立

  董事张文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

  委员:董事长曲奎先生、董事马卫红女士、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独立

  董事马生元先生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聘任马卫红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聘任梅亚莉女士、梁波先生、张榆先生、陈彬彬女士、马会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榆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聘任李宝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马卫红女士:本科,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新华百货商店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6年至2003年担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秘书,2003年至2012年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至2019年9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梅亚莉女士:本科。1997年至2007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货组组长、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良田店副店长、东方红店店长,2007年至2014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4年至2024年12月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梁波先生:本科。1994年至2002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电部组长、配送中心家电采购,2002年至2014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良田店副店长、物流部部长、稽核部副总监、综管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工程中心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华百货副总经理。

  张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04年加入物美集团,历任便利店财务负责人、子公司财务总监、集团计财部副总监、执行总监,2017年至2021年历任百安居中国财务总监、麦德龙中国财务副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新华百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陈彬彬女士:本科,2006年至2019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货店经理、店总经理助理、店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公司百货业态副总经理,总经理。

  马会敏女士:本科。2000年至2013年历任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零售中心门店主管、店副经理、店经理、零售管理部经理,2013年至2020年历任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银川事业部副总监、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至2023年任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宝生先生:本科,经济师,1995年参加工作,1995年至2006年在新华百货证券部工作,2006年至2010年先后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部长。2010年至今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丹女士:本科,初级会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2006年至今在新华百货证券部工作,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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