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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召集。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5年9月26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102.60万份股票期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5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75%股权划转给公司。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详见2025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召集。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6日授予56名激励对象共计102.60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5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75%股权划转给公司。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详见2025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6名激励对象102.6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5年9月26日。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8.82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8.8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6人,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 激励计划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待期满后,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

  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两次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5、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考核指标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若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2)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3)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激励对象在该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在:(1)公司层面业绩达成,(2)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3)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三项前提条件同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按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当期可行权的具体比例;若上述任一前提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9月19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

  三、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 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确定为2025年9月26日;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8.82元/股;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5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02.60万份;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 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 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9月26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02.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 标的股价:48.47元/股(授权日公司收盘价为48.47元/股);

  2) 有效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3) 历史波动率:23.5747%、23.6609%(分别采用苏泊尔最近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 无风险利率: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 股息率:5.7636%(取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2、 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权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2025年9月26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促进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提升。

  六、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25年9月26日授予56名激励对象共计102.60万份股票期权。

  八、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6日授予56名激励对象共计102.60万份股票期权。

  九、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苏泊尔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尚须就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苏泊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数量、授予对象等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泊尔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权划转所涉标的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公司”或“标的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压力锅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2、 股权划转情况:武汉压力锅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本公司划转其持有标的公司75%的股权,上述股权按照账面净资产价值38,682万元进行划转,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3、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压力锅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炊具公司75%的股权划转给公司。本次股权划转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划转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武汉压力锅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本公司划转其持有标的公司75%的股权。本次拟划转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价值约为人民币38,682万元。

  二、本次划转的具体内容

  (一)划出方及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300248366X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金色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芳

  注册资本:22,40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厨房用具及配件、家用电器、液压阀、液压站的生产、销售;铝型材制造;压力锅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压力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758155532J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金色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芳

  注册资本:9,1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茶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制品修理,户外用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武汉炊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划转前股权结构:                                        本次划转后股权结构:

  

  (二)本次划转股权情况

  1、基准日

  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截至上述基准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6,553.81万元,净资产为51,575.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9,239.03万元,营业利润4,252.58万元,净利润2,706.94万元。本次拟划转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价值约合人民币38,682万元(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本次股权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

  2、权属情况

  本次划转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自划转基准日起划入方即享有划转股权的实际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

  (三)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安排

  1、价款支付

  本次交易为武汉压力锅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按照账面价值划转股权,本公司取得划转股权不支付对价。

  2、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员工安置。

  3、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4、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本次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将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的划转若涉及第三方同意、批准的,本公司与武汉压力锅公司将共同促使获得该等同意和批准。

  三、本次股权划转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二)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治理结构保持不变。本次股权划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的认定。本次划转涉及的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相关协议主体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对方的同意与配合,在未取得同意前将由武汉压力锅公司和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继续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存在差异。

  (二)本次股权划转事宜为公司合并范围内资产权属的重新划分,不涉及资产的处置,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能力,未改变被划转资产的经营实质。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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