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6人,代表股份273,017,8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70,832,2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54%;网络投票的股东258人,代表股份2,185,6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4%。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60人,代表股份2,254,6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8人,代表股份2,185,6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78,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34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1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15,4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47%;反对34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53%;弃权1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35,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40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权18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71,9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64%;反对40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12%;弃权181,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74,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1%;反对3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11,7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06%;反对3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42%;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91,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3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弃权1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8,2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525%;反对3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52%;弃权18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54,7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8%;反对38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5%;弃权179,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9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58%;反对38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83%;弃权179,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491,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4%;反对33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194,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8,7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57%;反对33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64%;弃权194,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9%。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2,665,5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0%;反对33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02,3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744%;反对33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12%;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君、陈志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8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电子科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3、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及无条件保函》,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汽车销售”)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36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汽车销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98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98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启明”)向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9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额度终止日。

  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203-49

  法定代表人:徐守辉

  注册资本:62,639.1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2,376.27万元,负债总额60,200.82万元,净资产42,175.4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84.33万元,利润总额-1,167.11万元,净利润-1,167.4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3,612.74万元,负债总额45,955.12万元,净资产47,657.61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81.36万元,利润总额5,482.15万元,净利润5,482.16万元。信达电子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守辉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电子科技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6,378.41万元,负债总额69,220.93万元,净资产37,157.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1,076.79万元,利润总额3,813.74万元,净利润3,498.0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2,296.25万元,负债总额63,545.80万元,净资产38,750.4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6,811.47万元,利润总额1,799.11万元,净利润1,592.96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7月28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法定代表人:谢海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7,260.71万元,负债总额3,710.70万元,净资产43,550.0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86,612.26万元,利润总额-907.69万元,净利润-665.5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7,040.73万元,负债总额143,097.24万元,净资产43,943.4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37,681.13万元,利润总额524.64万元,净利润393.48万元。上海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动车维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品牌汽车零售;其他车辆零售;二手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品牌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批发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280.14万元,负债总额1,670.62万元,净资产5,609.5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441.57万元,利润总额477.21万元,净利润455.8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375.28万元,负债总额2,096.30万元,净资产4,278.9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282.72万元,利润总额-1,330.77万元,净利润-1,330.53万元。信达汽车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595.94万元,负债总额6,868.43万元,净资产-1,272.4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7,309.42万元,利润总额-586.04万元,净利润-582.9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651.20万元,负债总额6,079.69万元,净资产-1,428.4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6,028.60万元,利润总额-168.85万元,净利润-156.00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昌路167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涂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二手车经纪等。

  股权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60%股权,塞尔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617.56万元,负债总额6,843.04万元,净资产774.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382.29万元,利润总额-47.98万元,净利润-29.5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722.55万元,负债总额4,903.42万元,净资产819.1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9,296.56万元,利润总额74.28万元,净利润44.61万元。信达启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3,740.63万元,负债总额24,743.46万元,净资产8,997.1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6,840.49万元,利润总额484.44万元,净利润392.6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668.00万元,负债总额21,687.92万元,净资产8,980.08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0,132.35万元,利润总额-9.81万元,净利润-17.10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信达电子科技、信达物联、上海信达诺、信达汽车销售、国贸福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启明、信达通宝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381,045.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13%,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638,954.4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602,626.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44%。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