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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5-1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9,055.64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案件的各方当事人此前已达成调解,但相关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视为已到期。为维护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因该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已于2024年被法院司法划扣货币资金合计1.10亿元。后公司依法就货币资金被划扣事项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债务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如期履约,导致全部债务提前到期。据此,公司就调解书项下所有未受偿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已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合计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87.65%股权采取了轮候冻结措施。

  2024年11月,该笔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的27,598,027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成交价款约为11,204.95万元。2025年8月,公司收到由法院退还的多余执行款2,149.31万元。故公司的实际代偿金额约为9,055.64万元。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依法向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6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276号。

  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的结案通知书,公司所负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及执行费均已全部履约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临2024-013、临2024-014、临2024-029、临2024-060、临2024-077、临2024-082、临2024-084、临2024-085、临2025-008、临2025-009、临2025-026、临2025-032、临2025-049、临2025-058、临2025-061、临2025-064、临2025-086、临2025-083、临2025-092、临2025-093、临2025-106、临2025-119、临2025-121)。

  二、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276号确定的内容,寰宇能源等相关债务人需分三期向公司支付代偿款及利息,若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则全部债务视为到期,公司可就未受偿的债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支付日期前收到第一期代偿款,相关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视为已到期,公司将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案件的各方当事人此前已达成调解,但相关债务人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债务视为已到期。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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