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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50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4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4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4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设华夏银行资金运营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总行部分部门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2期)》和《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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