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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1日向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在公司拉萨华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同档利率执行。综合融资项下,具体产品实际用款期限以合同为准。本次融得资金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贷款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同意给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按实际放款日期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笔业务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等任何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条规定,该笔业务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因业务需要,属于自愿审议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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