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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至10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hdnyl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0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出席人员:董事长郑期中先生、财务总监刘劲松先生、独立董事张学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益惠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至10月1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hdnyl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合规部

  电话:0579-85261479

  邮箱:zq@hdnyl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0日、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040)。公司股东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义乌金控”)及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义乌顺和”)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02,249,872股,占公司总股本9.26%,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36元/股。

  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通知,本次公开征集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计10个交易日。公开征集期满后,由义乌产权交易所依据已公告的评审规则组织评审,并确定合格受让方。根据评审结果显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真爱数智”)被确定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合格受让方。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二、本次公开征集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公开征集方案,义乌金控和义乌顺和将尽快推进与真爱数智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相关事项。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后仍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际实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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