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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6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栋一楼1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兴亚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适用A股股东)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赵福全独立董事、宋铁波独立董事、周开荃董事及王亦伟董事因有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曹限东监事因有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 议案名称:发行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 议案名称: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0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请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刘春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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