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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4月26日《关于准予天风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795号)准予,由天风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天风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生效。根据《操作指引》及《资产管理合同》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变更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申请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提示:

  1、上述变更事项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批复、履行完成其他相应程序后方可进行,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对本集合计划后续方案作出调整,则另行公告。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等的约定,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流程,平稳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做好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护。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拟申请变更注册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如本集合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变更注册的批复,则公司将发布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本集合计划变更相关事宜的公告,请投资者持续关注。

  3、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集合计划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产品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客户服务热线:95391、400-800-5000

  5、公司网址:https://www.tfzqam.com

  特此公告。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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