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9月1日召开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309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5,047,157,520股变更为5,047,157,829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2025年9月25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65.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鹤
咨询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电话:0510-86196690
八、备查文件
1.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8证券简称:中信特钢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7056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特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2.43元/股
中特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2.23元/股
中特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本次调整中特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中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初始转股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9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5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结合上述规定,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2.43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2.23元/股,即P1=P0-D=22.43-0.2=22.23元/股,本次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