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13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中,全文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代替 “监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代替“监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下转D1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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