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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上接D103版)

  (上接D103版)

  

  (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本次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停止履职,公司监事会成员任期终止。

  1.《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9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乐山电力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其于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26%。其中:9月4日至9月26日期间减持5,1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04%,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9362%减少至8.0458%;9月29日减持4,8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22%,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0458%减少至7.203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全票同意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5年9月29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11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5 年8月30日、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获全票同意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编号:2025-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10月10日。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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