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原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406室。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13。
二、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并废止部分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及废止情况如下: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1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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