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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司法处置的股份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所持公司的10,072,158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7%,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南方同正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司法处置股票公告》([2025]沪74执602号):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对南方同正持有本公司的10,072,158股股份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主要内容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被执行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72,158股股票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证券代码:60084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7%。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竞买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二)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 可 以 通 过 配 置 的 账 户 登 录 司 法 执 行 平 台 ( 网 址 :https://sf.uap.sse.com.cn/) 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三)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买受人后续需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规定以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转让的规定,对于处于限售期或不得减持的股票,受让方应继续遵守限售或减持规定。

  (四)本次处置予以整体处置。竞买申报数量为10,072,158股,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00元。保证金应于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15:30前支付,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名称),由本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收到竞买人保证金付款书面凭证后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2025年11月8日前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上 海 湖 北 路 支 行,账号 :6228400037411421463)。逾期未支付,本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处置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 人的债务以及与处置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该买受人 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30至 11:30、13:00至15:30。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一数量优先一时间 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配,经本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 公布竞买结果。

  (六)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本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因本次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规定由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各自负担,被执行人应负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并在垫付后五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愿放弃。

  大宗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按照《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执行。

  二、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司法处置的股份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10,072,158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7%,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南方同正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本次司法处置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南方同正已将上述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本公司母公司家天下,家天下承诺:若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未能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业务发生亏损的补足款),家天下在行使上述股权质押权利时,优先保证本公司亏损的补足款回收。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处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司法处置股票公告》([2025]沪74执602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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