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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周冠宇先生、罗剑涛先生、黄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周冠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1,600股、652,200股、12,500股、74,075股、31,025股,即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807%、0.2296%、0.0044%、0.0261%、0.0109%。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周冠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44.52元/股至58.4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284,083,084股计算。

  2、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计算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周冠宇先生、罗剑涛先生、黄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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