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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投资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百通”)拟投资建设“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三期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22,357.3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三期项目

  2、实施主体: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路28号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预估22,357.3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依法获得项目立项、环境评价报告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以最终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8、项目可行性:

  (1)项目概况

  按照区域热负荷需求及“以热定电”原则,本项目装机规模为1×15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配置1×B20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主要系统及设备包括锅炉、汽机及配套的输煤、风机、水泵、水处理、脱硫脱硝、供配电系统设备等;总图工程主要包括燃料设施区、主厂房区、除尘区、脱硫脱硝区、配电设施区等;主要建构筑物有汽机房、锅炉房、烟塔、升压站等;公用工程包括脱硫脱硝系统、给排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消防以及通风系统等。

  (2)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在充分调研片区热负荷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热负荷的需求进度,同时结合厂区内总体布置受限的实际情况,建设本次热电联产三期项目,以满足区域热负荷增长需求。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主要收益来源有:蒸汽销售、电力销售。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2,357.3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7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7%。

  本项目实施热电联产,对周边热用户实施集中供热,有利于实现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减少煤炭使用量,减少对环境的热污染,对节能减排起着重要的作用,符合国家现行的节能减排政策,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的目的。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5900433761

  3、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2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饶本平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路28号

  8、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生产、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石膏、煤灰、煤渣销售;外购蒸汽销售;提供热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供热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泗阳百通100%股权。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基于现有业务需要,为提高机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一定程度地改善和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同时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对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若市场情况符合预期的情况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规划、施工、经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

  2、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等风险。

  3、本项目的投资估算、建设计划、效益测算等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针对本项目的相关风险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合理安排,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以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1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286,635,000.00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情况概述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4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1.72%。张春龙通过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环保”)和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衡宇”)间接控制公司12,672.0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7.49%。张春龙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18,072.0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9.21%,张春龙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控制百通环保、北京衡宇外,张春龙先生与股东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张春娇、江德林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百通环保、北京衡宇、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张春娇、江德林合计控制公司24,347.3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2.83%,超过5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百通环保系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张春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预计上升至55.63%,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上述规定,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免于发出要约。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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