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5-047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4名监事、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余中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余中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黄悦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4年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学权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4年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根据应兑现薪酬总额及已发放的薪酬,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余中民、张学权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46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于公司原董事长万山先生因工作调动已辞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6名董事、4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7人,代表股份662,510,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31,358,5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31,151,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0人,代表股份614,660,90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9.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609,021,044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5人,代表股份5,639,857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7,849,327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5.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2,337,52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5,511,807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189人,代表股份7,260,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7%。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经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赖嘉敏、林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嘉敏、林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