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1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0%。本次股份质押后,丰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2,9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3.65%,占公司总股本的7.81%。
● 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LOUISA W FENG、GAVIN JL FENG、JAMIN JM FENG合计持有公司139,533,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本次股份质押后,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44,98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32.24%,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注:合计数和分项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
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378万股,占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9.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6%。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丰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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