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8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见上表。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将原《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内容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原《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废止。修订后的部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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