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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下转D70版)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35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36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新增以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现有的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废止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推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非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提交本次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推举马文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推举蔡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推举王永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推举熊长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推举刘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推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见附件2),提交本次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推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推举曹兴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推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含个人所得税),按月计算并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5-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文海  男,汉族,生于1974年12月,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

  曾任重庆彭水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网重庆酉阳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奉节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5年4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蔡  彬  男,汉族,生于1968 年10月,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永婷 女,汉族,生于1974年2月,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审计部主管、处长;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公司二级职员;现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资金集约中心主任。2022年2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熊长寿  男,汉族,生于1973年9月,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招标管理中心专责,物资部供应质量处副处长、处长,物资管理部副主任、监察专员;现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

  刘  薇  女,汉族,生于1976年7月,大学本科,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财务部资金管理职务;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庆业务部存贷业务管理职务;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管理、报表管理、稽核管理职务,稽核财税副处长、处长。2023年4月至今,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

  附件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  斌  男,汉族,生于1962 年4 月,民建会员。会计学教授,工商管理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重庆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审计学会原副会长,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会计鉴定专家,重庆市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重庆市科技咨询协会管理咨询专家;上市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兴权  男,汉族,生于1971年6月,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 法学教授,兼职律师。

  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保险法学等研究会以及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重庆、遵义等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  伟  男,汉族,生于1964年5月,中共党员。英国曼彻斯特科技大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

  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凯美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上市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3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取消监事会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3日

  至2025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1、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0楼。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邮箱:flepc600452@163.com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9-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3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修订)、《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附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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