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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股东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宏芯”)持有公司股份28,619,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科宏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459.529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科宏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科宏芯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将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股份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企业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后的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科宏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公司股价、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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