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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转D78版)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贺涌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从前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至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居二线,1名激励对象退休,4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需调减授予数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0.75万股,以上回购事项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3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35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0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考虑到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现金流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贷款额度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业务品种、期限及日期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该笔贷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银根矿业持有的塔木素天然碱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C1529002021066210152074)顺位抵押,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贷款事项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9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7.与公司的关系:银根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融资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申请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6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岗位调整,公司需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19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3%。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3,718,739,060股减少为3,716,831,5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18,739,060元减少为3,716,831,56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3,718,739,060股减少为3,716,831,5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18,739,060元减少为3,716,831,560元。

  3.增加设立公司职工董事的规定。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5.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

  6.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7.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8.“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对“董事任职的负面情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违法分红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主体的赔偿责任”“资本公积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及公积金补亏顺序”“面额股的每股金额”“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累积投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修订(详细内容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其他条目序号顺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修订《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各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名称已由“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9项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具体详见下表:

  

  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中,《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废止《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制定和修订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文件。

  四、授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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