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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张剑洲先生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76

  

  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01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的公司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2,8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算上述股东相关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减去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所得;

  3、减持数量:拟计划卖出数量不超过 25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减去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比例0.0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行情确定;

  7、张剑洲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洲先生严格履行了此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8、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9、张剑洲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张剑洲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何时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

  2、张剑洲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剑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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